1、所谓“隐蔽工程”,就是在装修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
2、根据装修工序,这些“隐蔽工程”都会被后一道工序所覆盖,所以很难检查其材料是否符合规格、施工是否规范。
3、隐蔽工程是指敷设在装饰表面内部的工程。
【资料图】
4、家庭装修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给排水工程、电气管线工程、地板基层、护墙板基层、门窗套板基层、吊顶基层。
5、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工程。
6、还应包括:基础各分项工程:混凝土、钢筋、砖砌体等及其它各部位的钢筋分项:屋面工程的,找平层,保温层、隔热层,防水层等。
7、房建工程的隐蔽工程包括以下内容:(1)给排水工程;(2)电气管线工程;(3)地板基层;(4)护墙基层;(5)门窗套基层;(6)吊顶基层;(7)强电线缆;(8)网络综合布线线缆(网线,电话线,监控线,电梯通话线)。
8、公路工程的隐蔽工程包括以下内容:(1)地基与基础,包括土质情况、槽基几何尺寸、标高、地基处理;(2)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内容包括:钢筋品种、规格、数量、间距、接头情况及除锈、代用变更情况;(3)桥梁等结构物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坡度、接头处理、孔道绑扎牢固等的情况;(4)现场结构焊接,包括焊条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长度、高度及外观清渣等;(5)桥梁工程桥面防水层下找平层的平整度、坡度、桥头搭板位置、尺寸;(6)桥面伸缩缝埋件规格、数量及埋置位置;隐蔽工程(7)钢管管道内外绝缘防腐;(8)直径1200mm以上钢管管道椭圆度;(9)雨、污水管道:混凝土管座、管带及附属构筑物隐蔽部位;(10)热力管道:管道保温、管沟及小室外部防水;(11)水工构筑物及沥青防水工程,包括防水层下的各层细部做防水变形缝等;(12)通信管道工程;(13)设备基础及水泥混凝土的配筋尺寸、养护、等级、表面标高;(14)光电缆的布放、预留长度、接头的物理、电气性能,电缆沟的开挖与回填及光电缆的接续;(15)接地体的埋设、引接和接地电阻(分干、湿两级)、机电设备支架箱体的防锈防腐处理。
9、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
10、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
11、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
12、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
13、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
14、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15、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条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
16、因为发包人不进行检查,承包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因此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能及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17、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18、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
19、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
20、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21、验收给排水管道(1)基本要求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22、卫生间排水管道多2、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23、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4、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25、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26、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27、5、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28、6、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29、7、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30、(2)验收要求和方法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
31、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32、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
33、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34、3、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35、用钢卷尺检查。
36、给排水管道验收标准分析: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
37、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应无渗漏水现象。
38、排水管道前,首先要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确认畅通后才能再进行施工。
39、新的进水管和排水管安装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通水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才能封管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0、电气(1)基本要求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41、2、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进行。
42、3、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
43、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44、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45、4、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不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46、5、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47、6、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48、7、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49、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50、8、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mm。
51、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
52、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蛘距地高度宜为1.3mm,开关不宜装门后。
53、9、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54、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55、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
56、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
57、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58、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59、(2)验收要求和方法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尺寸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60、2、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
61、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
62、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用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63、3、导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距离按表1的规定,并用钢卷尺进行检查。
64、4、施工完毕,应进行电器通电和灯具试亮试验,验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
65、电气验收标准分析:电线安装要确保安全。
66、每户应设置分户配民箱,一定要安装接地线、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67、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厚度应不小于1.2毫米,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讯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68、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69、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毫米。
70、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毫米。
71、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
72、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
73、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作业。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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